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材料提交说明
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所需材料如下:
1、个人网站:
网站负责人照片(需网站主办者本人到我公司现场特殊背景前拍摄)
网站负责人手持证件照片(左手持身份证)
网站负责人身份证(内容要求:正反面在一张纸上;尺寸要求:A4纸)复印件(2份)
信息安全管理协议(2份)
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(2份)
网站备案信息表1张(填写好电子版后打印)
注:《信息安全管理协议》由主办者在“负责人签字”位置 签字
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由主办者在“网站负责人签字”位置 签字
已有备案号的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备案密码
2、企业网站:
网站负责人照片(网站负责人可以不是企业法人,需要到我公司现场特殊背景前拍摄)
网站负责人手持证件照片(左手持身份证)
网站负责人身份证(内容要求:正反面在一张纸上;尺寸要求:A4纸)复印件(2份)
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2份)
信息安全管理协议(2份)
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(2份)
网站备案信息表1张(填写好电子版后打印)
注:《信息安全管理协议》由企业在“负责人签字”位置 加盖企业公章
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由企业在“网站负责人签字”位置 加盖企业公章
已有备案号的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备案密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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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安全管理协议、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、网站备案信息表 电子版下载地址:http://www.syhhidc.com/user/news.asp?classid=4
请认真阅读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填写说明,填写时请使用蓝、黑钢笔或签字笔,油笔无效。
备案资料邮寄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0甲5号百脑汇科技大厦2702室 张苗苗收 邮编:110004
电话:024-88625500-8006
注意:已有备案号的网站必须提供网站备案密码,不管网站是否已经备案,所有网站备案都需要提供备案资料进行真实性核验,部分省的省管局接收核验单需要我们接入商邮寄资料,快递费为:20元/次,由客户自行承担。备案审核周期为20个工作日以内。
以上内容请认真阅读,避免因疏忽而重新提交备案资料。
沈阳恒昊互联网络有限公司 备案部
联系方式:
Q Q:1169275805
TEL:024-88625500-8006